李志鹏律师,郑州公司法务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直接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具体表现为:
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
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
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间接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具体表现为:
政府授权一些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财政实施担保并进行贴息;
政府授权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实施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
项目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具体表现为:
利用土地级差效应,获得土地出让金;
由企业进行建设经营政府授权的特别项目,到期转让给政府的BOT方式;
政府将业已建成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企业,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后,企业再无偿转让给政府的TOT方式;
由企业建设经由政府授予的特别项目,财政给予补贴,到期转让给政府的BOST方式:
政府把具有商机的盈利项目和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捆绑”在一起,企业通过比较利益,进行自行开发和还款的项目;
由政府授权一些大型国有公司,对特别项目实施融资租赁。
非项目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具体表现为:
通过有关投资信托公司,采用集合信托方式向社会投资者筹资,获得的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对一些公用事业企业进行包装上市,由这些企业从资本市场筹资的方式;
政府出让部分公用事业股权而获得的用于该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建设和改造资金。
政府的融资方式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项目融资和非项目融资。项目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什么是企业并购融资
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融资是任何公司的重要能力之一。公司筹资来源、投资方向、投资收益和对股东的分配方式给予公司活力,管理者的洞察力赋予公司长远的发展计划,但是只有现金才能给予公司生命的力量。
当管理者一次次地获得、支付和归还资金时,他们也在为公司制造生命的血液。并购融资在这个重要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通过兼并收购,公司将筹集的资金投入新的投资项目
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如果收购方在收购前有充足的甚至过剩的闲置资金,则可以考虑使用内部资金并购。但是,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非常巨大,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有限,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现金流进行融资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内部融资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部融资,即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包括企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等。
债务
债务是一种承诺,即债务人必须在未来一个确定的时间支付一笔确定的资金,通常这种承诺是以协议的形式达成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往往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等渠道,采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那么作为并购融资方式的企业债务融资也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贷款、票据和债券、租赁。
1.贷款融资
2.票据和债券融资
3.租赁融资
权益
权益资本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权益融资方式即股票融资,这包括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两种。
1.普通股
2.优先股
混合
除了上述常见的债务、权益融资方式以外,西方企业在并购融资中还大量使用一些混合型融资工具。常见的混合型融资工具包括可转换证券和认股权证。
其他
1.杠杆收购
2.卖方融资
来源: 郑州公司法务律师 Tags: 政府的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